何荣伟今年51岁,2001年至2003年12月,某房地产开发商先后在农行重庆分行贷款1亿余元,该公司董事长王某先后送给何荣伟20万元和“江诗丹顿”手表一块。2003年3月4日,何荣伟退还了73800元。
2000年5月,某集团董事长吴某向农行较场口支行贷款1200万元,2002年又向渝中区支行申请延长110万元贷款的期限,重庆分行批复同意了延长贷款期限。吴某宴请其吃饭后,送了30万元人民币给何荣伟。
在向何荣伟行贿的人中,大多都是有名的房地产企业。而行贿人也都是这些企业的掌门人或者负责人。案发后,何荣伟主动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100余万元受贿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
一审法院认为,何荣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