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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工先挪用货款后赌博还款看挪用资金罪量刑
2015年6月19日  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职工先挪用货款后赌博还款

2010年6月30日,受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指派的职工唐某到河北省雄县采购聚乙烯颗粒。2010年7月4日,公司将人民币七万余元货款存入到唐某指定的信用卡中,当日唐某便将该笔货款全部取出,并用三万余元为公司订购4吨线型聚乙烯材料,但未提货。后唐某将剩余的两万余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借给他人,其余一万余元用于赌博。2010年7月8日左右,为赌博以归还货款,唐某又将4吨线型聚乙烯提走,以人民币三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所得现金全部用于赌博。2010年9月14日,唐某被抓获归案。

挪用资金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赌博非法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应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法院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的亲属代为全部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了犯罪后果,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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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鉴春——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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