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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更改抚养权吗?
2015年8月28日  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6月4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崇左市最大毒品运输案中的毒贩许文强。许文强因不服崇左中院一审判处他死刑(见本报2月22日16版《被告人许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向高院提出上诉,坚持辩称自己当时不知运输的是毒品。

因该案重大,庭审令人瞩目,为了体现阳光司法,充分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高院由黄列格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由副检察长陈普生出庭支持公诉。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禁毒总队和刑侦总队、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自治区政协委员以及各市中院等200多人参与旁听。

庭上,检察员与上诉人针锋相对。运毒者是否知情、随机抽样检验是否有效、运毒如何量刑等焦点问题,在证据这台“测谎仪”前,越辩越明。

焦点一:是否明知在运毒?

案情简介:2011年4月27日晚7时30分,许文强将包裹严实的装有73块海洛因的白衣蛇皮袋捆绑在摩托车上,帮越南人“阿红”从龙州县水口镇中越边境运往龙州龙北农场,途经叫堪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抓获。


4日上午9时,许文强被押上法庭。

检察员:“许文强,你知不知道外国人“阿红”让你运输的是毒品?”

许文强:“我当时不明白运输的是什么,没有打开看过。”

检察员:“你作为龙州县水口镇的边民,你听说过毒品吗?”

许文强(迟疑了一会儿):“不知道!”

许文强的辩护人提出,一审判决认定许文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雇主阿红和接货人阿海都没有明确告知许文强,他帮运输的物品是海洛因。相反,阿红明确告诉他,帮忙拉的是山货,许文强自己仅仅怀疑是毒品,但没有得到阿红的肯定,怀疑和明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最关键一点是,许文强接手的是一包包装得严实的物品,是山货或是毒品,他不知道。

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书认定许文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只有许文强第五次是勉强供述知道是毒品(许文强在公安机关共有9次供述,有几次供述及亲笔自述书中,均作了有罪供述),其余都是怀疑,无论怀疑还是第五次供述,都表明没有打开包裹,许文强始终没有见到毒品海洛因。因此,许文强不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应不构成犯罪。

针对许文强和辩护人观点,检察员首先指出,刚才检察员讯问许文强是否知道毒品的问题,许文强称不知道,那么说明,他是在故意回避问题。作为毒品越境的重灾区,人民政府均大力宣传禁毒,作为边境地区的居民不可能不知道。

检察员还指出多条指控依据:从检察机关提取许文强和阿红的电话记录看,许文强用一专门的号码和阿红联系;许文强的运输时间是晚上8时,此时是大家吃饭的时间,也是检查最松的时间;许文强在侦查阶段多次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明知所运输的是毒品,且运输毒品不仅一次,而是4次,之前的几次,选择的路线是小路,且均是没有检查站的路线,接、运、送毒品采取了不同寻常的隐蔽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检查;在检查站官兵要求检查时故意听不见,准备冲关。

基于上述种种说明,许文强明知所运输的不是普通物品,而是毒品。

焦点四:一审量刑是否畸重?

案情简介:崇左中院一审判决,许文强犯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扣押的许文强的财产人民币303915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许文强运输毒品海洛因的本田牌摩托车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在量刑争辩中,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许文强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首先,许文强既不是毒品所有者,也不是毒品的买家,仅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完全受阿红的雇佣,他在整个犯罪的过程中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其次,许文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毒品没有流入社会造成危害,酌情亦可以从轻处罚。

检察员则表示,从法律精神上看,对于毒品犯罪的主观明知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过多个解释。法律规定,“具有逃避检查、抗拒检查,以及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报酬、携带和运输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或者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进行交接等情形的,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应当知道’”。“毒品犯罪中,判断被告人对涉案毒品是否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而应当依据被告人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毒品被查获时的情形等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年龄、阅历、智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这些规定都要求,通过行为人行为的综合表现来检验其主观意识问题。上诉人许文强的行为表现,完全符合上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形,据此认定上诉人许文强明知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并非主观臆断,更没有违反“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许文强运输毒品海洛因24359.3克,数量特别巨大,危害极其严重,“我们不否认上诉人有坦白交代问题的态度,但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应依法应予以严惩”,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检察员建议二审法庭维持原判。

审判长多次反复询问许文强,有无最后陈述,许文强均表示没有。最后,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来源: 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李鉴春——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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