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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子在交警队被打身亡 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
2017年4月8日  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江苏男子在交警队被打身亡

前不久,在连云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案件。连云港杨女士丈夫到连云港交巡警一大队处理交通事故,被事故另一方4人殴打10多分钟致死,杨女士向民警求助,没人出面制止。当杨女士打电话报警,她的丈夫已经不省人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二、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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